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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1-03    发布:    关注:

各学院(部)、校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及学院教学工作情况,加强本科教学工作过程管理,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于11月7日至11月20日(第11-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及保障。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情况,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情况,基本教学活动规范执行情况,教学进程与课程教学大纲匹配情况,智慧教学与教学信息化建设情况,教学仪器设备与教室后勤保障情况。

(二)教风学风考风。重点检查教师线上教学规范执行情况,线上教学课程设计、师生讨论互动、作业布置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课堂教学纪律管理情况,校公共选修课授课质量及过程管理情况,院(部)领导班子和同行听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上学期试卷管理与本学期试卷准备情况。

(三)实践教学。实验实习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学生“双创”与学科竞赛开展情况。

(四)专业建设。工程认证专业申报及进展情况,专业评估及整改情况,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进展及成效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各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根据检查内容,制订详细的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认真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活动。

(二)校院两级督导抽查。校院两级督导抽查各学院的工作落实情况。抽查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抽查结果将通报给各学院(部)和校直相关部门。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各学院(部)第11周进行自查。

(二)抽查。学校第12周进行抽查。

四、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落实好本次检查工作,切实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学、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使检查能真正起到促进“四个回归”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二)请各学院将检查结果形成材料,突出重点、亮点,找准难点、弱点,尤其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三)将有关电子文档于11月20日(第12周周日)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地址:1061739960@qq.com。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5786191。


教务处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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