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校直有关单位:
为强化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及学院教学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于4月25日至5月8日(第10-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及保障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情况,基层教学组织开展基本教学活动情况,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大纲修订情况,课程思政全覆盖落实及执行情况,教学仪器设备与教室后勤保障情况。
(二)教风学风考风检查。重点检查教师线上教学规范执行情况,线上教学课堂教学纪律管理情况,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院(部)领导班子和同行听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上学期试卷管理与本学期试卷准备情况。
(三)实践教学检查。实习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学生“双创”与学科竞赛开展情况。
(四)专业建设与改革检查。一流专业建设和一流课程建设情况,专业评估与专业认证情况,智慧教学与教学信息化建设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各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根据检查内容,制订详细的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认真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活动。
(二)校院两级督导抽查。校院两级督导抽查各学院的工作落实情况,抽查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检查结果将通报给各学院(部)和校直相关部门。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各学院(部)第10周进行自查。
(二)抽查。学校第11周进行抽查。
四、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落实好本次检查工作,切实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学、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使检查能真正起到促进“四个回归”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二)请各学院(部)将检查结果形成材料,突出重点、亮点,找准难点、堵点,尤其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电子文档于5月12日(第12周周四)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地址:1061739960@qq.com。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5786191。
教务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