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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践工作方案

日期:2022-03-23    发布:    关注:

为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守责负责尽责,把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副校长是重要领导责任人,教务处、各学院的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是实习实践教学疫情防控直接责任人。

2.各学院要加强统筹用好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持续加强实习教学体系建设,合理安排实习组织形式,科学制订实习方案、选好配强实习指导教师,指派专人或跟岗教师,积极协助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学生外出,同时加强对实习学生的预防教育和常规管理,与学生及家长进行沟通联络,全时段全过程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和身体状况。

3.各学院对本学期实践教学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统计(附表1);对目前正在进行的学生实习情况进行全面精准摸排,包括正在开展实习实训学生的实习地点、实习实训计划、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密切关注其身体健康状况和思想动态,并及时准确上报教务处(附表2)。

4.校内实习:在农业园(点对点接送)、农萃园、机电园等场所开展实习,要对实习场地消杀,人员保持安全距离,设立疫情防控标识,可以有序、安全进行。

5.在校外实习实训场所(含八大试验站)开展的实习,学院要主动联系相关实习单位,根据实习所在地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对学生实习做出合理安排。

1)在疫情持续期间,涉及车站、机场、码头、商超、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一律停止,按照《关于学校封闭管理期间教职工及外服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序返校。

2)对在低风险地区进行实习实训的学生,督促指导老师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加强管理,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和生活保障工作。

3)对在疫情严重地区实习实训的学生,具有暂停撤回条件的可在符合相关地方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经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有序“点对点”撤回,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返校后集中隔离观察,确保学生自身及他人安全;

4)对在仍处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实习学生,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5)实习单位不符合防控要求,不具备继续开展实习工作的,按照《关于学校封闭管理期间教职工及外服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序返校。

6.暂未开展而拟于近期进行的实习活动,应遵循“近期如非必要尽量减少跨省交流,不前往发生疫情的地区,特别是不前往发生聚集性疫情和疫情输出地区的”原则,尽量进行校内实习实训,出省实习的必须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安排。

7.因疫情原因或条件不具备,本学期不能顺利开展实习的,可顺延至下学年与低年级学生一起开展实习,各开课学院要做好统计,并报教务处备案;实习具体安排要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对相应延迟实习学生应安排一定的在线学习或自学课程。

 

安徽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3月23日

 

 

附件:

1、附表1:本学期学生实习信息统计表

2、附表2:正在开展的实习情况摸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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