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校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及学院教学工作情况,强化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11月8日至11月21日(第11-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及保障检查。对照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表,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情况;基层教学组织开展基本教学活动情况;人才培养方案微调工作执行情况;课程思政全覆盖落实及执行情况,学习“四史”融入课程思政情况;检查教室后勤保障情况。
2、教风学风考风检查。重点检查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领导班子和同行听课情况;学生听课、到课情况;教师教学规范执行情况;学院上学期试卷管理与本学期试卷准备情况。
3、实践教学检查。实习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学生“双创”与学科竞赛开展情况。
4、专业建设与改革检查。一流专业建设和一流课程建设情况;专业评估与专业认证情况;智慧教学与教学信息化建设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各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根据检查内容,制订详细的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认真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活动。
2、学校抽查。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组及检查组(见附件),抽查各学院的工作落实情况;抽查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并在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会议上通报检查结果;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1、第11周:各学院自查。
2、第12周:学校抽查。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落实好本次检查工作,切实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学、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使检查能真正起到促进“四个回归”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2、请各学院将检查结果形成材料,突出重点、亮点,找准难点、弱点,尤其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将电子文档于11月14日(第11周周日)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地址:1061739960@qq.com。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5786191。
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
附件: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组及检查组名单
一、领导组
江春、夏涛、裴树东、李红、马传喜、韩军、陈文兵、操海群
二、检查组
党政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国际交流合作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基建处、团委、图书馆(档案馆)、农业园管理中心等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