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统计,我校2016级至2018级包淑郡等11名本科学生,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内累计获得的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分数低于8学分。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字〔2017〕17号)第四十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本科学生每学期内所取得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分(不含再修)低于8学分者,学校给予‘学业警示’,并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本人应提出书面改进意见,家长协助学校监督实施”之规定,决定给予上述11名本科学生“学业警示”。
请各学院务必认真校对学生学业成绩信息,并通知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各学院于11月8日12点前将校对结果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学籍科(勤政楼125室),逾期不报者,视为默认本次下发信息。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学业警示工作,对受警示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分析、引导和跟踪,尽可能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附件: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业警示名单(学生确认稿)
安徽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