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文件明确要求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管理,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字[2017]17号)第五章第三十条之规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可于下学期初参加正常补考,也可以选择重修。补考成绩不合格必须选择重修。实践课及体育课不安排补考,由相关教学单位安排重修。”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政策宣传与引导。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及时将教育部关于“清考”的有关规定告知全体师生和学习年限内的结业生。特别是要在2019届毕业生中加强宣传,引导学生积极面对,督促和管理好毕业生的学习安排。
2. 督促各年级在学习期限内仍有课程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及时报名参加课程重修。各学院应加强学生学习的督促和管理,及时传达每次选课通知,并对学业有困难的学生予以跟踪指导选课,合理安排修读课程,确保学生不错过课程修读机会。特别是面临毕业的2019届学生,各学院务必要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包括延长学制、休复学等学籍异动学生)。如有需要补修的课程或学分,应及时予以补修。
3.督促任课教师严格抓好重修学生的学习过程管理。凡跟班重修的学生,课程考核方式与正常修读的学生一致;按规定申请自修的学生,其自修课程的考核成绩以卷面成绩为主。任课教师要切实做好重修学生的学习过程考核,严禁对重修学生降低标准。
请各学院务必将本通知转发到所有班级,督促学生刻苦学习。
特此通知。
附件: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
教务处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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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