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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6-13    发布:    关注: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积极引导
各学院要大力宣传学生评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积极引导学生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对教师授课进行评价。
要组织和调动班主任、学业导师在学生评价前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
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评教优秀组织奖。
二、严肃认真,客观公正
学生评教是学校赋予学生的权利,参与评教的学生务必做到认真负责、客观、公正。首先是学生本人亲自对给自己讲课的老师进行评价,不得让其他同学代评。其次是在对给自己讲课的老师中,要通过认真比较后进行评价。例如:一学期中听了8位老师讲课,通过比较后,应该是您给予讲课最好的老师评价相对最高。
三、了解评价指标,掌握评价操作
为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公平性。每位参评学生都应认真阅读评教界面上的温馨提示和评价指标内容。评价指标分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共4项,各有内涵,参评学生都应根据授课教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不得有意抬高或压低评价等级。在每项指标的五个评价等级中,给予授课教师每项指标的评价等级应是您认为最合适的等级。
四、按教务处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学生上网评教
(一)由各学院负责安排学生进行网上评教。
(二)评教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网上完成,学生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和操作流程完成评教。
1、评教时间安排:
(一)2018年6月12日上午10:00—6月18日下午5:00;
2、评价要求:
(一)学生必须按照学生评教界面上的温馨提示进行评教,否则无法保存提交。
(二)学生需对本学期所修读全部课程的授课教师进行评教。
(三)学生务必在评教系统关闭前完成网上评教,若没有完成网上评教,将不能查询成绩,不能选课。学生评教期间,成绩查询模块关闭。
(四)通过外网访问校园网需通过数字校园平台,页面显示速度较慢,应耐心等待,避免乱点鼠标而出现误操作。
(五)评教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与教务处联系,电话:65786162。
五、按学校规定完成评教
各学院要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学生本人应积极配合学院的宣传引导,客观公正的完成本学期所修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的评价。                         
                           
教务处  校教学督导室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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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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