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学位申请人:
我校2017年12月学士学位补授工作现已结束,经2017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对本次提出补授申请且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现将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31日正常工作日期间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领取地点
教务处学籍科,勤政楼125室
三、领取所需材料
1.本人领取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领
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51-65786169,联系人:王老师
教务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