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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09    发布:    关注:

各学院:

为了加强本科教学工作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工作。

一、检查时间

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5月12日(第4-12周)。

二、检查内容

1.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与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的一致性;

2.指导老师近三年每年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数量的合理性(专业生师比、平均指导数、最多指导数等指标);

3.基层教学组织在本科毕业论文指导中作用发挥情况;

4.本科毕业论文过程监测情况。

三、检查对象

2023年6月毕业的全体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

四、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第四周至第六周,各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论文检查工作组,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本科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工作。

2.校院两级督导抽查。第七周至第十二周,对照检查的内容,校院两级督导抽查各学院的毕业论文。抽查结果将通报给各学院。

五、分组情况

第一组:严平 许伟 葛惠民

检查学院:理学院、植物保护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

第二组:孔晓玲 高旭晖 郭其智

检查学院:茶与食品科技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工学院、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

第三组:周杰 徐丽

检查学院:林学与园林学院、农学院、园艺学院。

第四组:胡惠露 朱静  张宁

检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第五组:张鑫 黄媛媛

检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六、几点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检查工作。它是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重要组织部分。各学院要组织专人进行检查,要充分依靠基层教学组织和指导老师开展自查,确保教育部对我校毕业论文抽检达标。

2.督导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排名第一的老师为组长。各组检查前,应和学院对接好,减少学院负担;检查结束后,分组撰写检查工作小结,内容包括检查情况、反馈整改情况和下一步工作的建议等。

3.每位督导老师应做好自己的检查记录,在工作小结中充分表达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4.校、院两级督导有效联动,共同开展检查工作。

5.每个教学单位检查时间不少于8个半天。


教务处(教学督导室)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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