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推动各基层教学组织基本教学活动规范有序开展,促进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校党字2021【38】),结合省教育厅“双基”建设有关要求,从本学期始,常态化报送每学期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报送目的:督促各基层教学组织有计划正常开展相关教学活动,同时为学院和学校开展相关检查、考核提供依据。
2、本学期报送截止时间:3月底。
3、报送要求:各基层教学组织对照《示范标准》中组织建设、教学活动、教学建设、教学研究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本组织的工作安排,并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经集体研究后报学院,学院审核同意后汇总报教务处教学督导室(勤政楼115办公室)备案。
附件一: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计划表
附件二:安徽省普通高校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示范标准
教务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