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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教学校级督导换届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12    发布:教务处    关注: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改善和优化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21】10号)文件精神,进行新一届校级教学督导成员的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本科教学校级督导员人选采取个人自荐、学院(部)推荐、学校聘任方式进行。每个学院(部)在征求被推荐者意见和综合考察的前提下,限推荐1-2名候选人至教务处。优先推荐院级督导员。

二、遴选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教学事业,熟悉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管理规定,熟悉和掌握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精神。有长期从事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经验,且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或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曾担任副处以上教学管理行政职务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教学研究及教学指导能力。

(三)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育信息技术。善于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能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创新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决策性的意见。

(四)在学校(学院)有一定的声望;坚持原则,敢说真话,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工作勤勉,团结同志。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担任校级教学督导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在职或退休不限。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根据《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21】10号)文件精神及聘任的基本条件,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教学校级督导申请表》,报送至申请者所在学院(部)。

(二)学院(部)推荐:各学院(部)在征求被推荐者意见和综合考察的前提下,推荐1-2名候选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推荐材料(纸质、电子版)于4月20日下午16:00前由学院(部)统一报至教务处督导科(勤政楼115室),邮箱:1061739960@qq.com

(三)学校聘任: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确定拟聘人选,报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后聘用。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51-65786191。


附件:

1.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教学校级督导申请表

2.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教学校级督导基本信息汇总表

3. 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办法》的通知




教务处  教学督导室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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