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报送2025-2026学年第1学期实验、实习详表、实习教学计划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纸质档+电子档)
1.实验教学安排详表(附件1);
2.实习教学安排详表(附件2);
3.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日历表(附件3);
4.实习计划书(只需要报送电子版;内容需包含实习应急预案)。
二、报送日期
1.实验详表、实习详表,实习计划书:2025年10月17日前;
2.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日历表:实验课结束后一周内。
三、注意事项
1.实验、实习课程名称要与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一致。
2.《实验教学安排详表》中的实验时间、地点要标注清楚,时间安排要注明起始周、星期几、第几节,地点要注明楼号、门牌号。
3.《实习教学安排详表》要依据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实习名称填写,且一门课只填报一条数据,总学分,总人数,确定第一负责老师,拟确定其他指导老师信息,其他信息依据表格设置填写详细。实习结束2周内,由第一负责老师在工作量核算系统内最终确定其他指导老师名单并完成工作量拆分操作。
4.实习地点是否为八大试验站请填写“是”或“否”,需要前往试验站的实习请填写“是”,否则不予接待。
5.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日历表,做好平时开课记录,写明上课时间、地点、班级和指导老师等。
6.实习计划书是规范实习教学的重要组成和组织实施实习教学的重要材料,应严格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制订。实习计划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实习目的与内容;(2)实习时间与地点;(3)实习教师与学生安排:每位指导老师原则上指导学生数不超过30人,具体到教师指导学生的分组(附学生名单);(4)实习考核;(5)实习应急预案;(6)经费预算(列出具体项目和具体金额,为实习经费报销的依据)。
7.参加实习的学生考核前须提交《实习报告书》(附件4,学院留存备查),《实习报告书》按学生人数以班级或者专业为单位统一在校教材科(材料与化学学院二楼)免费领取,不接受学生单独领取。学生提交后由指导老师审阅,否则不予接受其参加考核。
8.实习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的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教学任务均应填报。
四、特别强调
1.实验教学安排详表的信息要与正方系统课表一致。
2.实习教学安排详表不能笼统填报和任意改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3.实验、实习详表、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日历表及实习计划书将作为学校督查实验、实习教学是否正常开展的重要依据;
4.实验、实习详表、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日历表及实习计划书是年度工作量核定的重要基础数据,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数据准确。
所须报送的表格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一份至教务处实践科(勤政楼125),电子版发至邮箱:kewenfeng@aha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柯文凤,联系电话:0551-65786157
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实验教学安排详表
2.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实习教学安排详表
3.安徽农业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日历表
4.安徽农业大学实习报告书
教务处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