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管理规定,防患于未然,确保学生实习实践教学的安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各学院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先行、责任明确、管理规范”的原则,建立、健全实习实践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可能涉及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
二、做好实习实践前安全管理
1.强化实习前安全教育。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校外实践的安全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出发前由实习组织单位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校外实践安全教育的内容应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意外伤害等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和急救方法。
2.实习组织单位应提前做好计划安排,严把校外实训单位质量关,选择室外实习地点时,要密切关注天气,严禁组织学生到安全情况不明、安全条件动态变化的危险区域和地带从事实习实践活动。
3.实习组织单位必须要与学生签署安全承诺书,并为参加校外实践的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 实习组织单位要根据实习实训内容,研判可能发生的风险和突发事件,做好实习实训应急预案。
5. 实习带队教师应向学生开展安全知识、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教育培训,要切实防止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学生实践上岗前,应请现场安全部门的技术人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传授必要的安全知识,确保实习实践安全。
三、加强实习实践期间安全管理
实习实践期间,安全第一。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实习实践安全制度要求组织教学,严格实践过程的安全管理,尽可能避免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1.带队指导教师应及时掌控学生动向,就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醒学生,确保每位学生的安全。
2.学院应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校内指导教师随时与分散实习学生保持联系,定期了解学生实习情况,督促学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实习。
3.实习实践期间,要及时了解掌握当地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气象、洪涝灾害预警预报,针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重大安全风险,指导教师应根据“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实践活动,切实防范和规避安全风险。
4.实习实践期间,如发生冲突、事故、意外且影响到师生安全,带队指导教师应立即向学院报告,并视情节启动应急预案,按安全事故处理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时刻警钟长鸣,切实把实习实践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应急预案参考模板
2.安徽农业大学本科生校外实践活动安全承诺书参考模板
安徽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9月23日